高血壓的用藥原則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宜以降壓作用溫和,持久,效果好,且副作用輕的藥物作為基礎,對血壓降低的要求不宜過猛,一般要先用小劑量的,然后視血壓的情況逐漸的適當增加劑量。
第二、目前老年人高血壓的治療,比較多的是主張聯合用藥,且可有效地干擾多種升壓機制,延長作用時間和相互抵消或者是減少某些不良的反應。
第三、降壓藥物應該堅持長期服用,也就是服用降壓效果滿意,且相當穩定后也應該相應的調整劑量,不能輕易或者是突然停藥。
第四、是老年人由于調節血壓的感受體敏感性減退,血壓易有較大幅度的波動,也易并發心腦血管的事件。所以,對降壓療效的評定,不宜憑一時或者一次的血壓去評定。
第五、對心跳快,交感神經興奮,易激動的高血壓患者,或合并冠心病、心絞痛、心臟早搏的患者,可在首選藥基礎上加服β-受體阻滯劑,但此類藥物對高脂血癥、高血糖患者不宜選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