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后應定期體格檢查,觀察身高,增長速度,一歲內每三個月一次,一歲以后六個月隨訪一次,兩歲后每年身高的增長大于五公分的寶寶,就可以排除矮小的情況,骨齡則一年復查一次。
采取正確的養護方法,單純矮小的兒童特別注意保證充足的睡眠,加強體格鍛煉與戶外陽光照射等促進其生長,應根據不同的病因,采取相應的治療措施,酌情合理的給給與營養、運動和心理治療、激素替代治療,充分的補充所缺乏的激素,常用的基因重組生長激素,促生長激素釋放激素和性腺激素等。
一般治療:
一、病因治療。
二、營養運動和心理治療,并且生長激素適于生長激素缺乏,生長遲緩,特發性矮小,先天性軟骨發育不良,家族性矮小,積極的要求治療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