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管癌的治療方法包括手術治療,放療,化療,綜合治療以及經內鏡治療。手術治療適用于非高位的食管癌并且沒有發生遠處轉移的患者。放療適用于鱗癌的患者,因為鱗癌對于放療比較敏感,早中期患者如果因為病變部位高,不愿意手術或者因為有手術禁忌癥而不能手術者也可以采取放療的方式。化療通常用于不能手術或者放療的晚期病例,化療的療效雖然不是很滿意,但是對于預防和治療食管癌的全身轉移化療是目前唯一確切有效的方法。
綜合治療主要有四種形式,術前或術后放療,化療后手術,化療后加放療后再手術,放療加化療。經內鏡治療適用于病灶直徑小于2厘米或者小于食管半周的范圍,浸潤深度未達到黏膜下層的食管癌,這種情況可以采取內鏡下黏膜切除術,對于有梗阻癥狀者可以通過內鏡放置食管支架來緩解癥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