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精神分裂癥的誤區,第一個就是沒有辦法做到早期的發現以及早期的治療,有的精神分裂癥患者在早期的時候癥狀比較輕,甚至是不典型,有經驗的醫生就會做出診斷,但是往往患者和家屬都不認可,不配合治療。
第二個誤區就是,很多精神分裂癥的患者和家屬,用藥依從性不好,往往過早的減量甚至是停藥,一旦發現患者的精神病性癥狀明顯的緩解甚至是消失,就會自行的減量、停藥。治療原則上,首發的精神分裂癥需要用藥2-5年的時間,復發的精神分裂癥用藥時間更長,如果是第三次復發的精神分裂癥,就要終生的服用藥物。
第三個誤區就是很多精神分裂癥患者沒有進行心理社會康復措施,這個有可能跟我們目前的醫療機構、設備不完善有關系。一是宣傳的不夠,再一個進行心理社會康復措施的社區醫院往往沒有人力,治療的水平也不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