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指標主要是血全段甲狀旁腺激素以及血鈣血磷的水平,慢性腎臟病三期和四期的患者在最初治療的三個月之內至少每月測定血鈣及血磷水平。最初六個月之內至少每月測定一次血清全段甲狀旁腺素的水平,以后可以改為每三個月測定一次。
對于慢性腎臟病五期患者,在最初治療的一到三個月之內至少每兩周測定一次血鈣和血磷的水平,以后可以改為每個月測定一次。治療的前三個月之內,至少每個月測定一次血全段甲狀旁腺素的水平,最好是每兩周測定一次,當達到目標范圍之后可以改為每三個月測定一次。
使用了低鈣透析液含鈣的磷結合劑,大量活性維生素的沖擊治療或者是體內血鈣血磷以及甲狀旁腺素變化較大時根據病情增加血鈣,血磷以及全段甲狀旁腺激素的監測頻率以及時調整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