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語言障礙,表現為多種形式,多數有語言發育延遲或障礙,通常在兩歲和三歲時仍然不會說話,或者在正常語言發育后,出現語言倒退,在兩到三歲以前有表達性語言,隨年齡增長,逐漸減少,甚至完全喪失,終身沉默不語,或在極少數情況下使用有限的語言。
二、社會交往障礙,不能與他人建立正常的人際關系,分不清親疏關系,不能與父母建立正常的依戀關系,難以與同齡兒童,正常的伙伴關系,不喜歡與同伴玩耍,多獨處,沒有興趣觀看或者參與其他兒童做游戲。
三、興趣范圍狹窄和刻板的行為模式,對于正常兒童所熱衷的游戲、玩具,都不感興趣。而喜歡玩兒一些非玩具性的物品,如一個瓶蓋或觀察轉動的電風扇等,可以持續數分鐘甚至幾個小時而沒有厭倦感,固執地要求保持日常活動程序不變,若這些活動被制止和行為模式被改變,會表示出明顯的不愉快和焦慮,甚至出現反抗行為,可有重復刻板動作,如反復拍手、轉圈、用舌舔墻壁,跺腳等。
四、智能障礙,在孤獨癥兒童中,智力水平表現很不一致,少數患兒在正常范圍,大多數患兒表現為不同程度的智力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