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原則是恢復或部分恢復已經喪失的聽力,盡量保存并利用殘余的聽力。具體的治療方法如下,
第一,藥物治療,多在排除或治療病因的同時,盡早選用可擴張內耳血管的藥物,降低血液黏稠度和溶解小血栓的藥物。維生素b族藥物、能量制劑,必要時還可應用抗細菌、抗病毒及類固醇激素類藥物,藥物治療無效的患者可使用助聽器。
第二,助聽器是一種幫助聾人聽取聲音的擴音裝置。
第三,聽覺和言語訓練。前者是借助助聽器利用聾人的殘余聽力通過長期有計劃的聲響刺激,逐步培養其聆聽習慣,提高聽覺、察覺、聽覺注意、聽覺定位及識別、記憶等方面的能力。言語訓練是依據聽覺、視覺和觸覺等互補功能,借助適當的儀器以科學的教學方法訓練聾兒發聲,進而理解并積累詞匯,掌握語法規則,靈活準確的表達思想感情。對先天性耳聾兒的治療應當做到早發現早治療,最好不要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