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類風濕關節炎的診斷主要是依靠1987年修訂的類風濕關節炎分類標準,包括:
一、關節內和周圍晨僵持續至少1小時。
二、至少同時有三個關節區軟組織腫脹或積液。
三、腕掌指近端指間關節至少一個關節區腫脹。
四、有對稱性關節炎。
五、有類風濕結節。
六、血清類風濕因子陽性。
七、有X線片改變,至少有骨質疏松和關節間隙的狹窄。
符合以上七項中四項者即可診斷為類風濕關節炎,要求第1~4項病程至少持續6周以上。
目前類風濕關節炎的診斷主要是依靠1987年修訂的類風濕關節炎分類標準,包括:
一、關節內和周圍晨僵持續至少1小時。
二、至少同時有三個關節區軟組織腫脹或積液。
三、腕掌指近端指間關節至少一個關節區腫脹。
四、有對稱性關節炎。
五、有類風濕結節。
六、血清類風濕因子陽性。
七、有X線片改變,至少有骨質疏松和關節間隙的狹窄。
符合以上七項中四項者即可診斷為類風濕關節炎,要求第1~4項病程至少持續6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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