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確定是不是類風濕,其實就是類風濕診斷的一個問題。類風濕診斷我們有類風濕的分類標準,之前我們使用的是一個1987年的ACR的分類標準,現在我們比較常用的是一個2009年的EULAR的一個分類標準。ACR的分類標準它包括七大條,咱們簡單來記憶的話,就是手關節的炎癥,其中包括近端指間關節、掌指關節、腕關節的炎癥,必須包括有滑膜炎的一個癥狀,就是說關節的腫脹;第二條是對稱性關節炎,就是類風濕關節炎的關節區受累,是一個對稱型的,比如說同時會出現,雙側對稱的一個掌指關節、近端指間關節和腕關節這些受累;另外會有三個以上關節區的炎癥,這是第三條;第四條會有晨僵,要大于一個小時,前面四條要求病史,要大于等于六周;另外第五條是類風濕因子的陽性;第六條有類風濕結節;第七條是X線的表現,包括骨的破壞和關節區的近關節面的一個骨質脫鈣。符合七條中的四條,可以考慮類風濕。
那么2009年EULAR的分類標準,它包括四個大條,其中有受累關節數,有零到五分;滑膜炎的時間有零到一分;血清學的異常包括類風濕因子和抗CCP抗體陽性,是有零到兩分;還有就是急性期的炎癥反應物,有零到一分。我們通常會以最高的分值,作為咱們的分值,這四條加起來,累積大于等于六分的時候,可以考慮類風濕。在這里我們一定要強調有滑膜炎,并且不能用其它疾病解釋的情況下,累積積分大于等于六分的時候,就可以考慮類風濕性關節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