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是可以的,我國現行的相關法律的規定及政策的規定,用人單位在處理患有精神病的職工的問題上,應根據單位的性質、用工情況及平常的程度的不同,分別適用不同的處理方式,其中包括可辭退、不得辭退、可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等等。
在通常情況下,勞動合同制的患病職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已治愈或病情很輕并得到穩定的控制,經鑒定,具有勞動的能力了,用人單位應適當地安排其工作,不得因病解除勞動合同。經鑒定,該患病職工確實喪失了勞動的能力,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并根據規定給予適當的補償。
通常是可以的,我國現行的相關法律的規定及政策的規定,用人單位在處理患有精神病的職工的問題上,應根據單位的性質、用工情況及平常的程度的不同,分別適用不同的處理方式,其中包括可辭退、不得辭退、可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等等。
在通常情況下,勞動合同制的患病職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已治愈或病情很輕并得到穩定的控制,經鑒定,具有勞動的能力了,用人單位應適當地安排其工作,不得因病解除勞動合同。經鑒定,該患病職工確實喪失了勞動的能力,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并根據規定給予適當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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