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矮小癥的診斷指標是以小兒的身高以及小兒身高的增長速度為標準來判斷的。
在相似環境下同種族、同性別、同年齡患者身高低于正常人群平均身高兩個標準差以上或第300分位以下就能診斷為矮小癥。
兒童身高的增長速度也可以作為兒童矮小癥的一個評判標準,通常來說,如果三歲以下嬰幼兒增長速度小于每年7cm,即可確診為矮小癥,而對于三歲到青春期前的兒童來說,如果其增長速度小于每年3cm至5cm,也可以診斷為矮小癥,而青春期兒童的身高增長速度如果小于每年5cm至6cm,身高增長緩慢,即矮小癥。
矮小癥病因可歸咎為先天因素和后天因素兩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