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的精神障礙診斷分類系統都是根據現象學進行疾病表現和診斷的,臨床醫生工作過程中也更喜歡提出一個單一診斷。
共病現象的存在,每一種精神病都同時具有著一種或多種人格特征或者是人格障礙,這就意味著類別分類系統本身的不成功。包括不同精神障礙之間的邊界模糊,某種精神障礙本身的一致性,缺少獨特性。很多共病障礙可能原本就是同一種障礙,共病現象的存在意味著其他精神障礙的診斷效度需要提高。
當前的人格障礙分類診斷本身也存在著很多值得深入研究的問題,同時許多精神障礙的病因還不明確病理機制也不清楚。將來需要應用生物學及人格心理學取得學術成果,對于精神障礙患者的人格特征進行病因學和病理學方面的研究還需要深入。
在臨床現象學的描述方面,針對共病的問題需要采取一些新的理論或者是連續體的概念。如果同一個患者存在兩種及以上的人格障礙,這時候不應該屬于共病,應該看成是人格的兩個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