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初次的患者原則上采用一個短程化療的方案,療程不可以短于六個月,方案中的吡嗪酰胺至少要使用兩個月,利福平必須要貫穿全療程。
第二有結核病密切接觸史的患者治療以前需要做一個痰結核分枝桿菌的培養,菌種鑒定以及藥物敏感試驗,以作為正確的選擇用藥和制定化療方案的依據,如果有明確的與耐藥患者的接觸史需要參考傳染源的藥物敏感試驗的結果,按照耐藥肺結核治療原則制定一個化療方案和治療。
第三有條件的地區盡量做痰結核分枝桿菌的培養,菌種鑒定以及藥物敏感實驗,他的結果作為強化期結束調整方案的依據。
第四沒有結核病接觸史的患者在沒有藥物過敏和肝功能正常的前提下,直接選用含有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四個藥組成的固定劑量復合劑用于強化期治療,鞏固期選擇異煙肼,利福平加或者是不加乙胺丁醇的方案,或者是可以采用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的散裝藥組合成一個化療方案,以及使用含有上述藥物的板式藥予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