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集詳細而客觀的病史,通過采集詳細而客觀的病史,可以全面了解兒童的精神心理發育情況,以及行為特征。
二、全面的精神檢查,通過全面的精神檢查,了解患兒的發展水平,確定患兒的社會交往,言語或者是非言語交流,興趣行為,認知發展,及其他的精神活動方面是不是存在異常,從而為診斷和鑒別診斷提供一些依據。
三、量表評定,對于孤獨癥患兒,可以進行幾方面的評定:
1、孤獨癥或者是孤獨癥譜系障礙癥狀的評定。
2、發育水平及智力的評定。
3、社會適應能力的評定。
四、就是輔助檢查,可以根據患兒的具體情況,選擇適當的輔助檢查,來排除可能存在的軀體或者是神經系統疾病輔助診斷,比方遺傳代謝病篩查,頭顱磁共振,或者CT的檢查,或者是腦電圖的檢查;
五、診斷標準,應該綜合病史,精神檢查,評定輔助檢查的結果,結合我們的診斷標準進行進一步的確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