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具有強大的抗炎作用和免疫抑制作用,是治療紅斑狼瘡的基礎藥。對于有明顯內臟功能損害的標準劑量為每天每公斤體重0.5到1毫克,但不同病情,不同個體對于激素的敏感性有差異,所以臨床上用藥應該個體化,并根據治療效果調整激素的用量,在病情穩定后逐漸緩慢減少激素用量,當病情允許時激素維持劑量盡量每天小于10毫克。
激素在減量的過程中應當注意監測疾病活動情況,保證疾病得到穩定的控制,避免因激素減量過快引起病情的反復,同時要根據病情及時加用免疫抑制藥,以盡快的誘導病情,緩解及鞏固治療,對于有重要臟器受累的可以用大劑量的激素來沖擊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