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對于有癥狀的多發(fā)性骨髓瘤患者,可以采用系統(tǒng)的治療主要包括誘導治療、鞏固治療,還有造血干細胞移植以及維持治療等,達到療效,不是太確切的患者,可以應用原方案繼續(xù)治療,直到獲得最大程度的緩解。
不建議在有效治療的患者上更換治療方案,對于未獲得緩解的患者,可以更改一些治療方案,對于這個自體移植的患者如果適合,要避免使用干細胞毒性的藥物,避免使用烷化劑以及亞硝脲類的藥物,來那度胺使用一般不要超過四種。
那么對于這個疾病進入這個鞏固期的一些患者,需要再繼續(xù)鞏固四到六個療程來進行穩(wěn)定病情的,當然長期的維持治療最終可以延長患者的總生存期,可以選用來那度胺和沙利度胺單藥來維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