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臨床實踐過程中,當使用某種小劑量抗抑藥療效不佳時,不應該立即換用別的抗抑郁藥,而應該根據患者不良反應和耐受情況增至足量、足夠長的時間,一般情況下大于四周六周的時間,然后進行療效評估,根據評估的結論,做進一步的調整。
如果藥物治療效果有療效,應該繼續足量足療程按醫囑服藥,如果評估效果欠佳,可以根據患者的癥狀特點,既往服藥史軀體情況等等,進行更換作用機制不同的藥物或者是同類藥物的其他抗抑郁藥進行調整。
在臨床實踐過程中,當使用某種小劑量抗抑藥療效不佳時,不應該立即換用別的抗抑郁藥,而應該根據患者不良反應和耐受情況增至足量、足夠長的時間,一般情況下大于四周六周的時間,然后進行療效評估,根據評估的結論,做進一步的調整。
如果藥物治療效果有療效,應該繼續足量足療程按醫囑服藥,如果評估效果欠佳,可以根據患者的癥狀特點,既往服藥史軀體情況等等,進行更換作用機制不同的藥物或者是同類藥物的其他抗抑郁藥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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