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和晚期的全關節結核,不單是只病期長短而言,主要根據關節軟骨面的破壞程度和范圍而定,分出早期和晚期的全關節結核主要是用來指導臨床的治療工作的,對于早期的全關節結核可以采取保留關節功能的各項治療措施,如單純的病灶清除術,滑膜切除術等。
而對于晚期的全關節結核,則不可能采用相同的治療措施,有的需要做關節融合術,關節切除術,關節成形術,兒童的晚期全關節結核可以采用病灶清除術后支具固定,成年后再做進一步的處理,保守治療的時間比較長,等病變停止進行后才可以做手術,在漫長的等待過程中,病變往往有單純的結合變為全關節結核,由早期變為晚期,因此很少能保存正常或者是接近正常的關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