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的出院問題,主要是由醫生根據病情決定。當病人經過治療,精神癥狀消失,基本恢復健康時,當然可以出院,并在門診繼續治療。
個別慢性精神病人,經過系統治療,主要癥狀已基本控制,經醫院研究認為可以回家休養治療者,也應該出院。因為讓他們接觸社會,參加部分勞動,疾病可以好轉的更快,這樣比住在醫院里更有利。
有些家屬認為,讓病人多住一段時間,病情會好得徹底一些。事實并非如此,因為治療的目的之一,是為了讓病人重新話應社會生活,而不必要的長期住院治療,反而對病人的社會透應能力帶來不利影響。所以,現代的精神科治療方案都主張讓病人盡早回到社會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