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對腫瘤生物學特性了解的深入,及化療和血管介入治療技術的進步。較而肝母細胞瘤的長期存活率有了明顯的提高,目前兩年存活率已達到80%以上。手術完整的切除腫瘤仍是最重要最有效的治療手段。
現在治療原則,應為根治性切除腫瘤,確保肝功能的有效代償達到治愈或者延長生存期提高生存率的目的。許多以往被認為無法手術切除的病例,通過術前化療及介入治療使腫瘤縮小可以手術治療。
肝母細胞瘤的治療方案如下:
第一,對于可以一期手術切除病例,通過進行肝臟腫瘤切除,術后化療持續六到八個月。
第二,對于不能一期手術切除的巨大腫瘤病例,可以術前化療五到六個療程,即四到六個月,腫瘤縮小進行延期手術切除。
第三,對于腫瘤巨大彌漫至全肝或者侵犯嚴重無法手術切除的病例,應該積極準備實施原位肝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