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高癥分為輕度和重度,如果輕度的孕婦可以在嚴密觀察下期待到足月。如果是重度的患者分以下幾種情況:
妊娠小于26周,經過積極治療不穩定者建議終止妊娠。
妊娠26到28周,根據當地母兒診治情況來決定是否期待治療。
妊娠28到34周,如果病情不穩定經過積極的治療24到48小時,病情仍加重,促胎肺成熟之后終止妊娠。如果經過治療病情穩定可考慮繼續期待治療,并且需要轉到具備早產兒救治能力的醫療機構。
如果妊娠大于等于34周的孕婦胎兒成熟后可考慮終止妊娠,妊娠37周后的重度子癇患者應該盡早終止妊娠。
以上的這些情況,如果存在早產的情況肯定是需要用藥,首要的需要用解痙的硫酸鎂,其次需要用促進肺成熟的藥物。還有需要用降壓的藥物,其他是需要根據情況來決定是否用利尿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