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病綜合癥的診斷包括三個方面:
一、確診腎病綜合癥。
二、確認病因,首先排除繼發因素和遺傳疾病,才能診斷為原發性腎病綜合征,最好能進行腎活檢,做出病理診斷。
三、判斷有無并發癥,臨床上根據大量蛋白尿,低白蛋白血癥,水腫和高脂血癥四個特點,即可出腎病綜合癥診斷。
若僅有大量蛋白尿和低蛋白血癥,不伴水腫和高脂血癥也可診斷,因可能是病程的早期所致,確定腎病綜合癥后應鑒別是原發性還是繼發性。
一般須先排除繼發性,才能考慮原發性,故對常見的病因,繼發性病因應逐一排除,繼發性腎病綜合征,常伴有全身癥狀如皮疹,關節痛,各臟器病變等,血沉增快,血IgG增高,血清蛋白電泳,球蛋白增多,血清補體下降等征象。
而原發性者罕見,腎組織活檢對病理類型診斷,指導治療十分重要,多數情況下,也可做出病因診斷,但時相同病理改變,如膜性腎病可由各種病引起,臨床上必須結合病史,體征,實驗室檢查,病理形態,免疫熒光,電鏡等綜合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