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所有的患者診斷多發性骨髓瘤后都需要進行治療,對于無癥狀的患者化療的益處并不明確,對于診斷時即使有癥狀的患者,就應該按照正規的放治療來進行。
首先是誘導化療,要根據患者的身體狀況、并發癥的情況、疾病的危險程度、家庭的經濟條件等等進行綜合情況將患者分為移植或者是非移植的治療。移植患者的誘導化療需要用一些藥物主要是來那度胺為主的化療或者是沙利度胺為主的化療或者是硼替佐米為主的化療。
另外一種就是非移植患者的誘導化療,其中美法侖聯合潑尼松方案是早期的標準治療方案,將多發性骨髓瘤的中位生存期,從不到一年提高到了三年,之后隨著沙利度胺和一些新藥的問世,多發性骨髓瘤中位生存期延長到了四年左右,因此目前常用的標準治療方案是美法侖加上潑尼松加上沙利度胺。另外沙利度胺有一定的不良反應,不良反應主要包括靜脈的血栓和外周動脈的外周運動神經的一些病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