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斑狼瘡這一病名是從西方醫學拉丁文翻譯而來的,1828年,法國皮科醫生貝特,首先報道了這樣一個病人面部出現像被狼咬過后不規則的水腫性紅斑,中間凹陷、邊緣突起、表面光滑,有時帶有鱗屑。他們把這種皮膚病稱為紅斑狼瘡,之后隨著臨床經驗積累,越來越多的醫生發現紅斑狼瘡不僅僅有皮膚損害,而且還有腎臟、腦、心臟、肺、血液、關節、肌肉等全身性病。
一百多年前美國醫生又提出了系統性紅斑狼瘡這一病名,現在臨床上通常將紅斑狼瘡分為兩種類型:病變僅限于皮膚者稱為盤狀紅斑狼瘡;有內臟多器官、多系統受累的稱為系統性紅斑狼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