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核病從感染至繼發性肺結核的發生,有如下經過:
一,初染階段及感染后淋巴擴散,入侵的結核菌在肺泡內不斷繁殖,形成包括肺內原發灶、淋巴管炎及淋巴結炎的原發綜合征,同時被肺泡巨噬細胞吞噬的結核菌,可以隨巨噬細胞游走,經淋巴血行發生早期菌血癥。
二,初染原發病灶的繼續發展:少數患者肺內原發病灶繼續發展、惡化,肺門淋巴結增大、干酪液化,向支氣管破潰,發生支氣管播散灶。
三,內源性復染:穩定的結核病灶,甚至鈣化灶內的休眠菌,仍有一定的活力,可保證終身而不發病。但一部分受過感染的患者,在初染以后任何時期,由于各種原因導致機體免力下降,都可以引起內源性復燃。
四,外源性再染:曾接受過結核桿菌感染的機體,由于再次感染結核菌,而導致的繼發性結核,稱為外源性再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