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性肝病分為急性和慢性兩類,臨床上以急性藥物性肝病最為常見,而慢性藥物性肝病容易被忽略,病情更嚴重。
一、急性藥物性肝病,病程小于三個月,根據其病理損傷及臨床特征可以分為以下三種類型:1、桿細胞損傷型,臨床表現類似病毒性肝炎,血清谷丙轉氨酶水平顯著升高,診斷標準為谷丙轉氨酶上升至正常上限的兩倍以上,常于停藥后一到兩個月后恢復正常。
2、膽汁淤積型,主要表現為黃疸和瘙癢,堿性磷酸酶水平的升高比谷丙轉氨酶的升高更早、更明顯,即診斷標準為ARP大于兩倍正常值上限。
3、混合型,臨床和病理見有肝細胞損傷和瘀膽的表現。
二:慢性藥物性肝病,病程大于三個月,主要包括慢性肝炎、脂肪肝、磷脂沉積癥、肝纖維化及肝硬化、膽汁淤積、硬化性膽管炎、肉芽腫性病變和腫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