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過肺結核的人只要在早期聯合、適量、規律、全程的治療原則下,經歷了6~9個月的全程抗結核治療痊愈了,是可以和正常人一樣要孩子的。但是患過肺結核的人的肺組織必定有一定的毀損,肺功能會有所下降,所以在懷孕后盡量避免出現受涼、感冒等癥狀,因為比健康人更容易出現肺部感染癥狀的發生。
在飲食上也要注意加強營養,規律作息,提高機體的免疫力,在懷孕以后假如出現咳嗽、乏力、盜汗、午后低熱等癥狀,一定要及時的就醫,盡量檢查看是否是肺結核病灶的復發。而且在懷孕以后還要注意身體機能的變化,適量的運動,保持體能,飲食上可以多吃高熱量、高蛋白質、高維生素的食物,提供充足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