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玲主任藥師
上海市第十人民醫院臨床藥學科
李玲,女,主任藥師,科主任,上海市藥學會藥學專業委員會委員,上海市臨床藥事管理質量控制中心專家委員會委員;上海市中西醫學會藥物專業委員會委員;上海市執業藥師協會藥品使用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臨床藥學雜志》編委、《藥學服務與研究》雜志特邀編委。2005-2006年度上海市“十佳執業藥師”。從事臨床藥學和藥事管理工作多年,具有較強的管理能力、組織能力和協調能力,帶領科室初步建立起“以病人為中心”的藥學服務工作模式,將“合理用藥”作為工作核心,推行“全面質量管理”為重點的規范化管理。同時非常重視法律法規的學習,模范學法、守法、執法,嚴格藥品管理,對促進臨床合理用藥,發揮了有效的監督、指導和咨詢作用。通過良好的藥事管理,保證了藥品的質量,使來院就診的患者用上放心藥,為人民的用藥安全作出了較大貢獻。經常參加院內外的藥物咨詢,院內疑難病人用藥查房、會診,主持藥學專業知識培訓,在市內為首席執業藥師講課,經常為院內及科室進行藥學及相關知識培訓,曾在核心期刊上發表論文50余篇,出版著作3部。 1983年上海第一醫學院藥學系(現復旦大學藥學院)藥學專業畢業。現任同濟大學附屬第十人民醫院臨床藥學科主任,主任藥師。2006年獲得中國醫院協會頒發的首屆“中國醫院藥事管理優秀獎”,2006年被上海市執業藥師協會評為“上海市十佳執業藥師”,2010年被中國藥學會評為“優秀藥師”。兼任中國醫院協會藥事管理專業委員會委員,上海市醫院協會臨床藥事管理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上海市藥學會醫院藥學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上海市臨床藥事管理質量控制中心專家,上海市執業藥師協會藥品使用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上海市中西醫學會藥物專業委員會委員,上海市藥理學會臨床藥理專業委員會委員。被衛生部醫政司聘任為“特殊管理藥品管理和臨床合理應用培訓項目”培訓專家。《中國臨床藥學雜志》、《中國醫院藥學雜志》、《藥物不良反應雜志》、《藥學服務與研究》等多家雜志編委。從事藥事管理和臨床藥學工作10余年。充分發揮藥事管理特長,將法律法規有效的融合于日常藥事管理工作,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在實踐摸索中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藥事管理制度,600余項標準化和持續改進的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崗位職責,在常態和長效的管理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保證了醫院藥事管理各項工作處于良性循環,使全院的藥品管理達到了一定的水平。積極推行臨床藥師制,身先士卒,建立和落實了臨床藥師規范化培養計劃,目前臨床藥師工作有明顯成效,培養了一支專業、高效的臨床藥師隊伍。在藥品的供應、臨床合理使用以及患者的安全用藥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1項,上海市衛生局科研基金項目1項,上海申康醫院發展中心科研基金項目1項。
臨床藥理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