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期徹底清創,與開放性創傷與開放性骨折內容基本相同,由于手的解剖結構復雜,活動靈活,功能要求高等特點,制定了手部清創的特殊性,清創應在良好的麻醉和氣囊止血帶控制下進行由淺到深層按順序將各種組織清晰辨別,認真清創,以防漏診,以利修復和防止進一步損傷組織。
二、組織修復,清創后盡一切可能,進行一期修復,手部的肌腱、神經、血管、骨等組織,應爭取在傷后6至8小時內進行,若受傷超過12小時,窗口污染嚴重,組織損傷廣泛,或者缺乏必要的條件可延期到三周左右或二期修復十二周左右,影響手部血液循環的血管損傷,應立即修復,骨折的關節脫位應及時復位固定。
三、一期閉合創口,皮膚裂傷可直接縫合,若碾壓撕脫傷要根據皮膚活力表現,判斷切除多少,當皮膚缺損時,其基底軟組織良好,或周圍軟組織可覆蓋身部重要組織,則采用自體游離皮膚移植修復。
四、術后處理,在手功能位包扎創口及固定,固定時間因修復組織的不同而定,肌腱縫合后固定三到四周,神經修復四周,關節脫位三周,骨折四到六周,術后十到十四天拆線,傷口縫線,組織愈合,應盡早拆除外固定,開始主動和被動功能鍛煉,并附以物理治療,促進功能早日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