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產期心肌病痊愈后,往往不會復發。
圍產期心肌病治愈后不易復發。圍產期心肌病是指產前三個月和產后六個月發生的心肌病,是一種與懷孕和生產相關的心肌病。一般情況下,經過半年至一年的常規治療后即可完全恢復,一年后再復查彩色多普勒超聲。如果心臟結構完全正常,則認為已治愈,醫生建議3-5年內不要再次懷孕。如果聽從醫生的建議,暫時不懷孕,就不容易復發,圍產期心肌病多發生在30歲以后的孕婦,與自身素質和營養狀況有關。
如果再次懷孕,圍產期心肌病可能復發,因此不建議患者再次懷孕。大多數圍產期心肌病經定期治療和隨訪,用藥至少兩年后即可恢復正常,但再次懷孕會加重原有病情。一旦發現患者,應該去正規醫院治療,聽從醫生的建議,不要隨意再次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