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治的活動性肺結核的療程一般為六個月。
初治的活動性肺結核的療程通常為六個月,一般可以選擇強化期兩個月,給予異煙肼片、利福平膠囊、吡嗪酰胺片、鹽酸乙胺丁醇片等。鞏固期為四個月,給予異煙肼片、利福平膠囊等。治療期間要注意肝功能的變化,定期復查肝功能,還可以適當的服用保肝藥,如水飛薊賓膠囊、多烯磷脂酰膽堿膠囊等。
對于復治涂陽的肺結核的方案,大多要進行藥敏試驗,藥物敏感的患者的方案是強化期兩個月,給予異煙肼片、利福平膠囊、吡嗪酰胺片、注射用硫酸鏈霉素、鹽酸乙胺丁醇片等,鞏固期為6-10個月,可以給予異煙肼片、利福平膠囊、鹽酸乙胺丁醇片。對于鞏固期治療四個月時,痰菌未轉陰的患者可繼續延長治療6-10個月。治療期間要注意肝功能變化,必要時可以給予保肝治療,如適當的使用護肝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