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精神分裂癥是不是痊愈有三個指標:
一個就是癥狀是不是完全的消失了。
第二個就是自制力是不是完全的恢復。
第三個就是社會適應能力是不是完全的恢復。
可有兩個尺度來衡量這三個標準,也就是社會的尺度,也就是群眾如何評價,再一個是專業的尺度,主管醫生或專業人員的評價。
比如說可能有的家屬認為已經完全好了的病人,但是醫生仍然可以檢查出精神病性的癥狀,不過這些癥狀對生活工作學習已經不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影響了,因此不容易被家屬覺察。
再就是智能比較低的病人,如果從事一些職業比較簡單,周圍人的文化水平也不高,那就不容易被發現,還有嫉妒妄想的病人,疾病早期工作單位可以表現得很正常,同事也不認為有病,所以說醫生在判斷病情不可以完全的根據家屬或者同事的一些意見作為依據,要認真地做好精神病性癥狀的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