顱內腫瘤對病人的生命和健康威脅很大,應盡早治療。
一、一般以手術摘除為主,一且確診應盡早進行手術,或行腦減壓術。手術可改善軀體和神經癥狀。由于手術技術的改進,過去無法觸及的部位新生物也可手術摘除一部分,腦膜瘤易于手術取去,在腦實質中生長的星狀膠質瘤,如轉移瘤,高度浸潤生長的多形性膠質細胞瘤,手術可致腦組織水腫,導致功能殘廢加重,一般不考慮外科手術治療。
二、放射治療及化學治療對某些腫瘤也有一定的效果應在有關醫生指導下進行。
三、降低顱內高壓:可用20%甘露醇或25%的山梨醇,每次250~500毫升,快速靜脈滴注,每日2~4次;或50%葡萄糖液50~100毫升靜脈注射,每4~6小時一次。這種降低顱內壓措施,可達到鎮靜效果。
四、精神癥狀治療:使用抗精神病藥物劑量要小,不宜久服。興奮不安、幻覺妄想者氯丙嗪25~50毫克,每日兩次口服,或奮乃靜2~4毫克每日兩次口服;抑郁和焦慮者,阿普唑侖1~2毫克,每日2~3次口服,阿米替林12.5~25毫克每日2~3次口服。呆滯木僵者,舒必利0.1克,每日2~3次口服。如果不宜應用上述藥物時,可用安定肌注或口服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