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針一般指的是新冠疫苗的加強針,通常可以推遲兩個月打。
新冠疫苗加強針一般是在注射新冠疫苗正常的接種程序完畢之后,滿6個月以上可以接種。接種新冠疫苗之后的6個月,體內的抗體水平會有所下降,甚至下降超過原來的十倍以上,這樣就會造成抵抗新冠病毒的能力下降,即便是超過6個月注射新冠疫苗加強針,也可以使體內的抗體水平快速地升高,幫助人體維持正常的抗體水平,抵抗新冠病毒的感染,但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還是建議盡量在6個月內接種新冠疫苗加強針最好。
以下人群注意不建議接種新冠疫苗加強針:
1、對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種非活性成分、生產工藝中使用的物質過敏者,或以前接種同類疫苗時出現過敏者;
2、既往發生過疫苗嚴重過敏反應者(如急性過敏反應、血管神經性水腫、呼吸困難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癲癇和其他嚴重神經系統疾病者(如橫貫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綜合癥、脫髓鞘疾病等);
4、正在發熱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發作期,或未控制的嚴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