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的主要病因分為遺傳性和后天獲得性。其中后天獲得性,包括生理性因素,如運動情緒變化等和病理性因素,如心血管疾病,心臟以外的器官發(fā)生功能和結構改變時,亦可誘發(fā)心律失常。
引發(fā)心律失常的遺傳性因素,多為基因突變。對于無器質性心臟病的患者反復發(fā)生惡性心律失常,甚至猝死。可應用基因檢測技術進行風險評估,指導治療方案。
引發(fā)心律失常的后天獲得性因素,包括生理性因素和病理性因素常見生理性因素,包括因運動,情緒變化等引起快速性心律失常,或因睡眠等發(fā)生緩慢性心律失常等。
常見的病理性因素可分為以下幾類:一,心血管疾病,包括冠心病,高血壓性心臟病,風濕性心臟病,瓣膜病,心肌病,心肌炎和先天性心臟病等。二,全身性的原因包括藥物毒性作用,酸堿平衡和電解質紊亂,神經(jīng)與體液調節(jié)功能失調等。三,其他心外器官功能或結構改變包括甲狀腺功能亢進,腦卒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