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年特發性關節炎,通常是指16歲以下兒童的持續六周以上的不明原因,關節腫脹疼痛,但要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這種情況就稱為幼年特發性的關節炎,國際抗風濕病聯盟對于此種疾病提出了分類標準的建議,并將疾病分為七種類型,通常在臨床表現方面,根據起病初半年的臨床表現,分為三種類型:
一,是全身型,又稱為幼年期時的still病,表現為發熱,關節炎癥,另外也會出現一些皮膚損害,通常發作時血沉明顯增快,C反應蛋白升高。
二,多關節型,受累關節超過五個,呈慢性多發性對稱性分布,而且可表現為晨僵,關節腫痛,多數患者會伴有類風濕因子的陽性。
三,少關節型,受累關節長少于五個,以大關節為主,有可能日后會逐漸發展為強直性脊柱炎或者反應性關節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