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賽治治療甲狀腺功能亢進,相對過量導致甲狀腺功能減退時,應該及時減量。抗甲狀腺藥物治療開始以后,半年內血清甲狀腺激素水平,應四到六周監測一次。當甲狀腺功能亢進癥狀基本緩解,心率八十次左右,血清T3、T4水平降至正常或接近正常,而TSH增高,可逐漸減少抗甲狀腺藥物的劑量。
此期一般為兩到三個月,減量的幅度和速度不宜過快,要保持病情相對穩定。一般二到三周減量一次,甲硫氧嘧啶和丙硫氧嘧啶,每次減少五十到一百毫克,他巴唑每次減少五到十毫克。待癥狀完全消失,體征明顯好轉以后,維持到基本維持量。
以上方案僅供參考,具體使用情況請按藥品說明或到正規醫院按醫囑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