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心肌炎沒有具體的診斷標準,只有臨床診斷依據和病原學診斷依據,符合這些診斷依據的項目越多則診斷起來難度越小。
其中臨床診斷依據有:1,心功能不全,心源性休克或心源性腦缺血。2,X線或心臟超聲提示有心臟擴大。3,心電圖發生改變。4,心肌酶或心肌標志物都有增高。
病原學診斷依據有:1,從血液中分離到病毒。2,檢測到病毒的DNA。3,檢測到一些特殊病原的抗體。
若是具備臨床診斷依據中的兩項就可以臨床診斷心肌炎。如果有兩項以上臨床診斷依據,且在發病前1-3周有病毒感染的證據,并具備病原學確診依據中的任意一條就可以確診為病毒性心肌炎。如果診斷條件不足也應該先給予必要的治療和隨訪,根據后續的病情變化來確診或是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