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周發生早產,若胎膜完整在母胎情況允許時,盡量保胎至34周,監護母胎情況,適時停止早產的治療,適當的休息,宮縮較頻繁,但宮頸無改變,不必臥床和住院,只要適當減少活動的強度和避免長時間的站立即可。
宮頸已有改變的先兆早產者可住院,并注意休息。已早產臨產,需住院治療應臥床休息,促進胎肺成熟,妊娠小于35周,一周內可能分娩的孕婦應使用糖皮質激素,促進胎兒肺成熟。
如果用藥兩周,仍存在小于34周早產可能者,可重復療程抑制宮縮,先兆早產患者通過適當的控制宮縮,延長妊娠時間早產,臨產患者宮縮抑制劑,雖不能阻止早產分娩,但可延長妊娠3到7日,為促進胎肺成熟治療和宮內轉運贏得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