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衰竭是由肺的通氣功能或換氣功能障礙,引起的一組臨床綜合征。當發生呼吸衰竭時,應注意其呼吸衰竭的類型,因為Ⅰ型呼吸衰竭和Ⅱ型呼吸衰竭治療原則是稍有不同的。
對于Ⅰ型呼吸衰竭患者,多需要予以持續的高濃度吸氧,只有高濃度吸氧改善患者的缺氧狀態,同時配合有效的病因治療,其呼吸衰竭程度才能有效的改善。
對于Ⅱ型呼吸衰竭患者,要注意給予持續低流量吸氧,而不能高濃度吸氧,因為高濃度吸氧,可以加重患者的Ⅱ型呼吸衰竭程度,誘發其肺性腦病的形成,患者臨床癥狀會明顯加重。
另外呼吸衰竭治療的患者,要注意其患者的精神狀態以及臨床癥狀的變化,如患者出現精神神志的改變,多提示患者的病情進一步惡化,需要早期予以呼吸機的輔助呼吸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