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直腸癌的患者,進行全身靜脈化療,其化療的時間多考慮在5-8天左右。另外對于部分直腸癌的患者,也可以考慮口服化療藥物進行抗腫瘤治療,口服化療藥物的周期在23天左右。對于全身靜脈化療的患者,建議患者在化療結束之后休息1月,然后考慮進行第2次的全身靜脈化療,在化療之前以及化療結束之后,需要及時的抽血復查血常規以及肝腎功能。
如果提示患者有骨髓抑制或者肝腎功能的損害,需要及時的予以升白治療、保肝治療以及利尿治療。對于口服化療藥物的患者,需要休息1-2周左右,繼續的予以口服藥物的使用。部分患者如果出現手術之后,直腸惡性腫瘤的復發或者轉移,還要適當的使用一些單抗的靶向藥物進行抗腫瘤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