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關節炎的治療,目前主要是包括一般性治療、藥物治療和外科手術治療,但無論哪一種治療都不能達到根治疾病的目的。
類風濕關節炎治療的目的主要是緩解關節癥狀、控制病情發展、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要早期診斷、早期進行正規有效的治療。大多數患者經有效治療后,能使80%以上的患者達到病情緩解,只有很少數的患者最終導致殘疾。
一般性治療是指患者在急性期要以休息為主,避免關節負重,也要避免各種感染,可以配合一些物理療法,比如針灸、艾灸、拔罐、按摩、熱敷等來緩解癥狀。藥物治療是最為關鍵的,可以選用非甾體抗炎藥,如美洛昔康、塞來昔布、扶他林、布洛芬等來止痛、消腫,對癥處理,也要聯合改善病情抗風濕藥,比如甲氨蝶呤,羥氯喹、來氟米特、艾拉莫德等共同治療。對于一些晚期患者出現了嚴重畸形,則需要外科手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