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心律失常藥物是治療心律失常的基石,長期以來抗心律失常藥物治療是控制心律失常的主要方法,是當今臨床上不可缺少的,最為方便的治療手段。
但部分心律失常抑制試驗結果的發表,在臨床上引起震動。其結果表明,用一類抗心律失常藥物治療心肌梗死的室性期前收縮和非持續性室速,非但不能改善預后,反而顯著增加死亡率。這使得臨床實踐中日益重視,并強調抗心律失常藥物的致心律失常作用,以及負性變力性臟器毒性作用的。
因此,針對心律失常患者進行藥物治療前需權衡利弊,評估獲益與風險比。在規范化方案指導下,根據患者具體情況,采用個體化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