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對本品過敏者、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患者、對其他非載體抗炎藥過敏者都要禁用。
第2、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過敏體質者、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礙。
第3、本品是對癥治療藥物,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于解熱不得超過3天。
第4、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
第5、如果出現胃腸道出血或潰瘍、胸痛、氣短、無力、言語含糊等情況,應停藥并咨詢醫師。
第6、第一次使用本品,如果出現皮疹或過敏癥狀,應停藥并咨詢醫師。
第7、1歲以下嬰兒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