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肝癌放療后,患者需要進行定期的隨訪復查,一開始的時候,建議患者每個月復查一次,而且每次復查的時候一定要檢查患者的肝功能以及肝臟彩超檢查,這樣可以評定治療效果如何。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復查的過程當中,發現患者的肝功能出現異常或者是發現患者出現了其它的一些并發癥,要及時的給予患者相應的對癥支持治療,這樣患者才會健康順利的恢復。
而且如果患者經過積極的復查之后,患者的病情比較穩定,可以逐漸的改為3個月復查1次,這樣才能夠起到一個持續性動態觀察的作用。而且需要明確的是,肝癌放療,是有嚴格的放療指征的,要在專業醫生的指導下進行,這樣才能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