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急救,臨床上一般的都是針對高血壓急癥,或者是高血壓腦病。臨床上高血壓急癥的定義是指收縮壓大于180毫米汞柱或者是舒張壓大于120毫米汞柱,伴或不伴有把器官功能的損傷。所以臨床上對于高血壓急癥的處置,首先就是要給予靜脈降壓藥物進行降壓,降壓的原則就是緩慢降壓,一般來講,在六小時之內降低血壓的幅度不超過30%,爭取在24到48小時之內將患者血壓降至平穩,因為如果應用快速的降壓,可能會導致血管反射性的痙攣,從而導致臟器缺血,不利于患者的恢復,也不利于機體的調整功能,所以對于高血壓急癥患者降壓一定要平穩緩慢為主。
還有就是平常也要讓高血壓患者保持情緒的穩定,因為情緒穩定了,血壓的波動就能穩定,對于降壓也是有一定的輔助治療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