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乳腺部位假體的植入來說,一般對于乳腺惡性腫瘤術后的患者,對于化療來說,一般沒有大的影響,只要患者在行根治性手術之后,復查白細胞肝功能等正常,均可以考慮進一步的予以全身靜脈化療。
但是對于假體植入之后,對于患者的局部放療有一定的影響,因為放療之后,對于正常細胞有一定的損傷作用,有可能在放療之后,出現患者局部皮膚的改變以及局部軟組織的損傷。如果此時進一步的植入假體之后再進行放療,有可能致使患者假體的破裂,以及進一步引起患者局部炎癥反復感染纖維化之后,而引起局部的黏連或者是假體的變形。所以對于放療的患者來說,一般建議患者在放療結束之后,再考慮進一步的予以假體植入,一般在手術之后的3-4月再考慮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