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前檢查從12周開始就可以做了。停經6~8周就可以確定宮內妊娠,12周就要開始建立健康檔案,檢查B超再次核算孕周推算預產期,評估妊娠的高危因素。首次監測血壓、計算體重指數、檢查血常規、尿常規、血型、凝血、肝腎功能、乙肝、梅毒、艾滋、心電圖等。
14~24周檢查唐氏篩查、無創DNA或者是羊水穿刺檢查,排外胎兒染色體的異常,22~26周檢查四維彩超排外胎兒結構性的畸形,24周以后完善OGTT檢查,明確有無妊娠期糖尿病,28周以后就要開始每4周產檢一次,如果有高危因素每兩周產檢一次。
每次產檢時要測量血壓、稱體重、測量宮高腹圍,檢查B超了解胎兒宮內發育情況是否與孕周相符合。37周以后則需要每周產檢一次,孕婦做好自我胎動計數,有情況隨時就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