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患者是否能夠懷孕生育,要結合患者的具體病情來具體分析,最主要的是需要結合患者的病理分子分型來綜合考慮。
像一些三陰性的乳腺癌患者,那么其復發的風險狀態三年以內,所以如果患者經過規范的治療以后,3年內病情穩定,沒有復發轉移等征象的話,可以考慮進行懷孕生育。
包括像her-2陽性的乳腺癌患者,那么其復發的時間也是在三年以內,而這些患者,如果進行了規范的治療以后,也可以考慮在三年以后,再次考慮進行懷孕,生育。
而如果考慮患者屬于激素受體(+)的話,那么患者在治療以后,可能需要長時間的來,應用一些內分泌藥物的治療。
而此時患者是否可以懷孕生育,則建議患者進一步來詢問其主治醫師。
因為患者在懷孕期間可能會,導致其體內的激素水平升高,同時停用內分泌藥物的話,也可能會導致患者的病情復發等,所以這一部分人群是否可以懷孕,生育,要慎重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