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的甲狀腺功能減退是可以控制的疾病,但是不能夠完全的治愈。
臨床甲減對母體和胎兒均有很多不良的影響,包括自然流產,早產,先兆子癇,妊娠高血壓,產后出血,低體重兒,智力和運動發育受損等等。
所以,孕婦一旦發現有甲狀腺功能減退或者亞臨床甲減,一定要及時的使用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
常選擇的藥物就是左甲狀腺素鈉片,每4周左右復查1次甲狀腺功能,并且根據結果調整藥物的劑量,使促甲狀腺激素在懷孕早期盡量控制到2.5以內,而促甲狀腺激素在懷孕中晚期要控制到3以內,藥物調整穩定以后,每6周左右復查1次甲狀腺功能。